各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》(教高〔2020〕3号)与《关于印发<js3845金沙线路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江科大校〔2020〕268号)等文件精神,根据《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》(教务处〔2023〕14号)要求,学校现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2023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,项目清单详见《js3845金沙线路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检查内容
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中期检查工作,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指导和监督,切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,要求教师强化育人意识,找准育人角度,提升育人能力,进一步形成门门有思政、课课有特色、人人重育人的生动局面,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。检查内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:
(一)建设情况:项目是否按照立项的建设目标、建设计划、建设要求、项目验收要求等开展工作,要求完成至少2项规定的项目建设成果,立项课程教学大纲以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为准。
(二)项目进展: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,阶段性预期建设效果是否达到。
(三)经费使用: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,是否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。
三、检查程序
(一)项目自查: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要求,聚焦“ 一套新修订的课程教学资料(包括教学大纲、教案、课件等资料)、一套完整的课程思政建设案例、不少于3个示范教学视频、1次公开的教学教研活动、1支课程思政教学队伍”等内容,填写《js3845金沙线路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》(附件2)和《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信息表》(附件3)。
(二)学院审核:项目所在单位应于11月25日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,并明确评审意见,给出“通过”或“不通过”的结论。
(三)专家评审: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,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,提出终审意见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26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行政楼219:
(1)《js3845金沙线路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》(附件2);
(2)《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信息表》(附件3)。
上述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“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中期检查材料+单位名称”发送至邮箱:jyk219@just.edu.cn。《js3845金沙线路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》(附件2)需要提供盖章版纸质材料(一式三份)和支撑材料(1份)。联系人:石婕,0511-84445796。
附件1-js3845金沙线路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.docx
附件2-js3845金沙线路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考核表.docx
附件3-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信息表.xlsx
教务处
2024年11月11日